酒驾、大货车、营运车
这几个词语放在一起你会联想到什么呢
最近,乐山交警直属一大队
就查获了一名酒后驾驶大货车的“胆大”驾驶员
接下来等待他的必将是
公安交管部门的严重处罚
12月6日,乐山交警直属一大队茅桥中队在三级执勤点开展交通违法查处工作,行动中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10时许,一辆号牌为川L85**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从井研县磨池镇往市中区凌云乡方向驶入检查点,当民警对该车驾驶员曾某星进行常规检查时,发现其身上有明显酒味,有酒驾的嫌疑,于是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曾某星进行检测,发现曾某星体内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乐山交警温馨提示:
酒后驾驶此类重型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难以估量,因此,请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不能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酒后驾车本就是错
因法律意识淡薄
付出惨痛代价
这杯酒有多“贵”?
小伙伴们
你们来算一算吧~
希望广大驾驶人
别因为一时的贪杯悔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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