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类
(一)营运车辆的分类
按“载运对象”划分为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两大类,然后按照运输业务(或运输场景)细分为公路客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公路货运车辆、城市配送车辆、其他车辆(港区、园区、矿区、机场等)。
(二)智能化分类
以信号为核心要素,以信号的用途不同、安全权重不同,将智能化系统分为控制类、服务类、管理类三大类。控制类细分为车辆操控类与辅助控制类,其中,制动、驱动、转向是直接操控车辆最重要的三大系统,是车辆智能化的关键;服务类细分为操控服务类与非操控服务类;管理类是提供给车辆的运营方和管理方对驾驶人、车辆和载运对象实施管理的智能化技术。
(三)智能化运用空间分类
将运用空间按照与外部交通要素(主要指交通参与对象)交互的“有限可控”程度分类,从低到高分为封闭区域、有限开放区域和开放区域。
(四)测试评价分类
根据测试技术手段划分为仿真测试和实车测试,仿真测试包括软件在环仿真测试、硬件在环仿真测试和整车在环仿真测试;实车测试包括封闭环境测试、有限开放环境测试和开放环境测试。根据测试强制性要求分为法规性测试和自愿性测试。根据测试内容目的分为安全性测试、可靠性测试和适用性测试。
二、分级
(一)营运车辆智能化分级
以驾驶控制主体为划分原则,分为以人为驾驶控制主体的辅助驾驶车辆和以车为驾驶控制主体的无人驾驶车辆。辅助驾驶以智能化技术介入驾驶的程度分为预警类辅助驾驶(G1)和控制类辅助驾驶(G2),无人驾驶则以运用风险程度和运用难度,按照智能化运用空间分为封闭区域无人驾驶(G3)、有限开放区域无人驾驶(G4)和开放区域无人驾驶(G5)。
(二)测试评价分级
按照测试环境与外界交通要素的交互程度和测试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分为封闭环境规范性测试(C1)、封闭环境验证性测试(C2)、有限开放环境验证性测试(C3)、开放环境示范性验证(C4)四个阶段。C1、C2属于法规性检测,主要测试安全性。C3、C4属于自愿性检测,测试可靠性和适用性,需要企业自我承诺。
(三)网络安全防护等级划分
以营运车辆车内网络为防护对象,以车辆本体为边界,针对外界进入车内的信号以及车内系统产生的信号提出安全防护需求,按照信号安全权重划分为管理类(S1)、非操控服务类(S2)、操控服务类(S3)、辅助控制类(S4)、车辆操控类(S5)共5个防护等级,从S1级至S5级,所防护的信号对车辆的控制力逐级增大,所防护的信号如存在风险对车辆的行驶安全影响也逐级增大,防护的难度和防护要求逐级递增。
三、分区域使用
按照营运车辆的特征及其运用的特点,智能营运车辆的使用条件,按照交通参与要素在“运用空间”边界交互的“有限可控”原则进行分类,其特点一是符合营运车辆运用的实际使用情况,契合安全生产责任的判定原则;二是有利于切实推广智能车辆在“有限条件”下运用,并能够有效实施行业监管。在“运用空间”的边界,内部与外部交通要素的交互程度,是“有限可控”原则的决定性因素,按照交互程度从低到高,可分为封闭区域、有限开放区域和开放区域。
面对车辆智能化技术快速发展及其带来的新挑战,需要构建完善一是政策法规体系,二是标准规范体系,三是测试评价体系,四是检测维保体系,五是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六是道路基础设施智慧化体系;以满足不同等级智能化运用的保障条件,以适应已经到来的智能化技术革命要求。
欢迎广大读者对《中国营运车辆智能化运用发展报告(2020)》提出宝贵意见,便于我们后续改进。
《中国营运车辆智能化运用发展报告》整体构架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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