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厅运管局职能简介
厅运管局负责制定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维护道路运输行业秩序;负责全省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培训、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及轨道交通运营的行业管理及监督;负责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的源头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统计,组织实施交通战备、抢险救灾等重点物资的紧急运输;负责道路运输管理队伍建设,并对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二)厅运管局2021年重点工作
1.着力完成投资建设任务。2021年运输场站建设力争完成投资30亿元。加快枢纽站场建设。新开工成渝高铁资阳北综合交通枢纽,建成天府国际机场客运站等4个客运站,实现所有通高铁的市州均建有枢纽站。加快成都国际铁路港多式联运项目等3个货运枢纽建设,建成达州复兴物流配送中心、毅恒物流集散中心2个项目,开工建设川陕甘高铁快运物流基地、雅安市无水港多式联运枢纽。完善客运站点网络。选取30个汽车客运站,试点拓展城市仓储配送、旅游服务等业务,探索开发汽车客运站立体发展功能。选取500个乡村综合运输服务站,拓展商贸、物流、邮政快递等业务。新建18157个、改建22969个乡村客运招呼站(牌)。推进农村物流节点体系建设。新增30个农村“交邮、交快”资源共配项目试点建设,打造1000个“金通驿站”。
2.服务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坚决避免“通返不通”。巩固拓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稳住基本客运服务供给,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打造“金通工程”品牌。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实现乡村客运车身外观、招呼站牌、乡村客运标识、驾驶人员管理“四统一”。推广适合农村地区客货运输兼顾的车型和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因地制宜做实客运网、邮快网、物流网、旅游网、商业网。开展样板县创建。建成10个“金通工程”样板县,在乡村运输发展“输血、造血、降本、挖潜”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经验模式。
3.推动道路客运提质升级。优化服务供给。积极发展公铁、公空联程运输服务,提升旅客出行服务品质。全面发展定制客运,力争三类以上班线定制客运服务全覆盖。统筹推进城乡运输一体化、跨区域公交一体化发展。规范包车客运发展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实现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客运站应用电子客票,有条件的“刷脸”进站乘车。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便利日常道路运输出行。推广普及道路运输医疗急救箱伴行计划。全力做好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服务保障工作。激发新动能。充分利用交通枢纽带来客流、商务流、资金流、信息流,促进综合客运枢纽、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等综合开发,大力发展枢纽经济。
4.促进道路货运降本增效。推动组织增效。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加快推进西部汽车城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开展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推动技术降本。新增网络货运企业10家,培育网络货运骨干企业,促进市场主体集约化发展,减少空驶率。完善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功能,实现与铁路、航空运输信息对接。推动政策减负。严格落实道路普通货运车辆“三检合一”、道路普通货运车辆异地年审、二级强制维护取消、4.5吨以下货运车辆、货运场站许可制度改革和普通货运驾驶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等政策性减负措施。发展跨境运输。加强与国际道路运输联盟(IRU)合作,推动开通四川经新疆、中亚至欧洲等国际道路跨境货运线路。
5.构建完善多元化服务的城市出行系统。提升公交服务能力。着力扩大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覆盖面,完善城市快速通勤系统建设,提升高铁站、机场、汽车客运站等重点交通节点的公交集疏运效能和换乘便利性。鼓励发展定制公交。推广应用公交电子站牌、手机APP等。完成成都、自贡、泸州、眉山等4市“公交都市”创建验收。开行10条以上川渝跨省公交线路。促进眉山、资阳、德阳公共交通与成都地铁“无缝”接驳。深化出租汽车改革。综合运用行政、经济、信用等手段,推进网约车驾驶员全面合规化,探索实施与网约车运行时长挂钩的车辆合规化标准,切实推动新旧业态融合发展。制定《四川省出租汽车运价管理规定》,建立巡游车价格市场调节机制,规范网约车平台价格行为。严厉打击网约车变相从事班线客运。规范共享单车发展。因地制宜建立共享单车投放评估机制、协调机制、服务质量导向机制,推动共享单车规范发展。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
6.强化道路运输绿色发展。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战。深入实施机动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严厉打击排放超标车辆虚假维修违法行为。持续推进汽修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创建区域性集中式绿色钣喷中心,完成攀西、川西北地区汽车维修企业喷烤漆房升级改造。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扬尘综合治理。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开展碳达峰道路运输行动。严格实施营运车辆达标车型准入管理,淘汰老旧营运车辆,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应用,提升城市公交新增和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比重。深入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推进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开展绿色出行城市创建,发展地铁公交等大中容量公共交通,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等慢行系统建设,规范共享单车,构建“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绿色出行体系。
7.健全完善现代高效治理体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取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实现全省道路运输“人车户”三证电子化和全国互认。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向群众办事“零跑腿”转变。着力推进“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出台系列便民措施并落地。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建立企业诉求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构建完善数字监管体系。多措并举,在全省范围内对人、车、户、线数据进行“大清洗”,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完整性、准确性。“全省一张网”,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综合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监管事项信息化和监管过程闭环管理。开展加强和规范道路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实现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环保等部门信息共享、监管协查和联合监管。构建完善信用监管体系。修订完善《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订《四川省道路营运车辆记分管理办法》,对营运车辆日常运行量化记分,记分结果与线路经营权挂钩,打破线路经营权“终身制”。落实“户”的信用公示制度,探索将信用评价等级作为经营者享受优惠政策和制度便利的依据。
8.打造稳定可靠的安全应急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强化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优化监管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执行安全制度。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装置、营运客车车辆加装安全带报警装置。深化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和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数据应用,逗硬驾驶员“记分管理”刚性措施,严格重点监控名单、“黑名单”和曝光制度。前移安全关口。强化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整改事故隐患。加快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年底前全员持证上岗。提升应急能力。健全完善应急指挥和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加强反恐防范基础性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乱象治理机制化,维护行业和谐稳定。
9.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坚持常态防控。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七不出站”、“四川天府健康通”亮码扫码和长途客车乘客信息登记制度,全面执行进站体温检测、司乘人员口罩佩戴、交通场所(工具)消毒通气等“三个100%”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全力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运输疫情防控工作,强化4.5吨以下冷藏车监管,加强从业人员防护,严格运输装备消毒,坚决执行“三不承运”的规定。坚持平战结合。因时因势调整、细化和完善道路运输防控指挥体系、政策体系、预案体系、力量体系、物资保障体系。
10.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抓好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等宣传贯彻。扎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开展清廉道路运输建设。深化驾驶市场专项整治成果,健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和机关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局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高干部“七种能力”。鲜明实干担当导向,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和高素质专业化道路运输管理干部队伍。提升行业软实力。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做好重大主题宣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强化舆情监测引导。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新时代道路运输故事。做好史志年鉴工作,编撰道路运输发展画册。弘扬新时代交通精神,积极培树先进典型。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厅运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厅运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4019.9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13.52万元,主要原因是结余结转项目较上年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厅运管局2021年收入预算4019.9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70.74万元,占11.7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9.22万元,占88.2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厅运管局2021年支出预算401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9.04万元,占51.22%;项目支出1960.92万元,占48.7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厅运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19.9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13.52万元,主要原因是结余结转项目较上年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9.2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0.74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6.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407.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厅运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49.2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90.0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过紧日子”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6.70万元,占0.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11万元,占6.62%、卫生健康支出136.37万元,占3.39%、交通运输支出3407.32万元,占84.76%、住房保障支出173.46万元,占4.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6.7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组织各类行业培训所需食宿费、培训地点租用费、资料印刷费、培训教师聘用费等,确保完成全年各类培训任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5.8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本单位离休人员基本工资及其他支出,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离休人员待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1.8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确保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规定。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3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确保按规定落实遗属人员待遇。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9.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6.6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购买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14.1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保障本单位日常工作有序开展。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682.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年度信息化建设支出,保障本单位日常信息化工作正常开展,完成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任务。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21年预算数为5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市场安全专项工作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1182.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安排的项目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27.3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补助政策。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46.1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改革补助政策。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厅运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59.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0.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18.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厅运管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2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小型客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20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安全大检查、全省运输市场监管、场站建设督导、车辆技术状况专项检查、全省驾培市场、维修市场秩序整治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厅运管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厅运管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厅运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18.7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7.60万元,下降2.40%。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原则,我局大力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厅运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39.4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复印纸等办公用品,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保险,以及根据工作需要购买的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等服务,房屋修缮维修工程。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厅运管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厅运管局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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