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作将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旨在更好地服务公众安全便捷出行,具体有以下三个主要目标↓↓↓
★ 更好地服务公众出行
★ 不断提高公路网整体运行效能
★ 持续提升公路交通安全和服务水平
此次专项工作聚焦四类重点路段并对两种不同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技术路线。
④其他路段,包括绕城高速、穿城普通公路、多运输方式交汇等路段,路网完善导致交通流量、流向变化较大路段,路网衔接复杂等路段在内的其他路段。
对在用公路,《通知》要求通过以下三阶段进行优化提升。
①开展排查梳理,科学评估。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路网和交通运行状况、驾驶人需求、交通事故和违章情况、环境条件等方面对现状交通标志标线开展综合评估,建立需求清单和措施清单。
②重点路段进行优化提升。针对发现的新需求和存在的问题,结合重点路段在路网中的位置、交通流特性和服务对象,制定优化方案并予以实施,可能对通行产生影响的,应做好事前影响分析和事后跟踪观测。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精细化设计,明确各项技术要求,复杂路段必要时进行多方案比选,组织技术力量进行论证和咨询。
③加强标志标线设置动态调整管理。对于非公路部门设置且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标志,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确需保留的,应完善审批和登记手续;设计及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应采取调整、改造、更换等措施;已停用或废止的,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施拆除或清理。
①准备阶段。各省结合本地区实际,在6月底前制定并发布实施方案,明确技术路线、实施重点和具体要求,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
④总结阶段。各省全面总结工作实施情况,提炼经验、完善制度,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从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技术指导、加强协作联动、紧密联系群众、强化督促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共同发力,实现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有关单位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做细专项工作,需强化技术指导,依托相关技术单位,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对运营期路网结构、交通运行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应进行动态评估,根据评估结论,采取优化调整措施,调整好要做好观测监测,确保符合实际使用需求。
要积极协调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交通管理需求做好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相配套的标志标线设置及调整工作。要积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深入基层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群众出行办好实事。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是一项长期工作。在短期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要总结经验,建立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动态评估调整长效机制,在路网和交通发生改变时,能及时响应、及时调整、及时优化,为人民群众安全、舒适、通畅出行提供准确的信息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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