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V114独家消息,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起草的行业标准《营运车辆全景环视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已进入审查阶段。
该标准规定了营运车辆全景环视系统的定义、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测试方法、安装要求、测试标准件要求、软件要求、环境要求等,适用于安装在营运车辆上的全景环视系统。
据了解,2021年3月课题组向有关单位发出征求意见稿,10个省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处)、8家环视系统生产企业、12家营运车辆制造企业、18家营运车辆检测机构、12家道路运输企业,共计62份,收到回函15份。
2021年4月13日至4月25在重庆大足试验场进行第二次试验验证,主要对附录B及附录C要求的测试软件与测试环境进行验证,在验证中通过自动测试与人工测试的比对。
2021年6月9日,标准牵头单位对标准送审稿初稿进行了内部审查,增加对系统拼接效果的空间立体效果的考核指标并增加相应的测试方法等内容。
一、定义
标准规定了全景环视系统的定义是由电子控制单元和摄像头等环境感知传感器组成的行车辅助系统,能够将同一时刻采集到的车身周边环境信息处理成一幅空中某点俯视车身四周的实时全景鸟瞰图,并在车辆屏幕上显示。
二、标准核心技术点
1、全景拼接
一般要求:全景环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应至少能在车辆点火启动后至车速大于15km/h前和倒车时显示全景拼接图像。
安装于汽车列车系统要求:挂车应以高清格式向牵引车传输270°全景拼接图像或后视图像;若挂车采用270°全景拼接方式,应在挂车完成图像拼接;挂车宜按照YD/T ××××的要求向牵引车传输图像信息。
全景拼接效果:明确了画面亮度一致性、画面清晰度、拼接缝隙、拼接错位、拼接损失、拼接重影等具体要求。
2、盲区监测
标准规定了系统应支持驾驶员盲区监测。
M、N类车辆的全景环视系统在车辆直线行驶状态下,宜支持探测车辆左、右相邻区域内的目标机动车,并在目标的任一部分进入监测范围时发出警告,警告信息应能清晰指示目标出现在车辆哪一侧;
M2、M3、N2、N3类车辆及汽车列车的全景环视系统在判定车辆即将或正在进行右转向操作时,应能显示车辆右转弯盲区并探测进入盲区的目标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在目标的任一部分进入监测范围时进行明显标示并发出警告;
M2、M3、N2、N3类车辆及汽车列车的全景环视系统在接收到车辆发出的左转向信号或判定其即将或正在进行左转向操作时,宜支持显示车辆左转弯盲区并探测进入盲区的目标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在目标的任一部分进入监测范围时进行明显标示并发出警告。
3、摄像头质量
标准对车身摄像头图像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如:用于全景拼接的摄像头应为像素不低于100万的高清摄像头;摄像头的动态范围应不小于85dB;摄像头拍摄不低于100000lx照度光源时,输出图像应显示正常,无滚屏、花屏、水波纹、偏色、画面泛白等现象;摄像头镜头在极端的亮光照射下所产生的光斑面积应不大于显示面积的25%。
三、创新点
该标准的创新点包括拼接图像质量的评价指标及测试方法、符合中国道路运输及城市交通特点的右转盲区范围、环视系统的系统延迟测试方法以及自主知识产权无线通信技术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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