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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T 11788-2021《大数据从业人员能力要求》行业标准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1-10-12 10:42

2021年10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21号),SJ/T11788-2021《大数据从业人员能力要求》行业标准正式发布,标准实施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

SJ/T11788-2021《大数据从业人员能力要求》规定了大数据产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种类和等级、能力要素、能力要求和评价方法,适用于大数据产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能力培养和评价。该标准将大数据人员划分为大数据处理、大数据分析、大数据系统、大数据管理、大数据安全、大数据服务六类岗位方向,设立了数据采集工程师、数据管理工程师、数据建模工程师、数据系统工程师、数据安全工程师和数据咨询师等10个具体岗位,每个岗位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标准中按知识、技能和经验三个维度提出了大数据从业人员岗位能力要素。该标准为大数据从业人员能力培养、职业发展等活动提供了评价依据。

该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主管,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作为归口单位。自2020年11月该行业标准获批立项后,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成立了标准起草组,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作为组长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作为副组长单位,秘书处设在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目前起草组共有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之江实验室、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等87家成员单位。其中,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数据易(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SJ/T11788-2021《大数据从业人员能力要求》行业标准的研制(详细名单见附件),标准召集人和联合召集人分别来自于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经过标准预研、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审定、报批等环节,历时近一年,该标准终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发布。

大数据作为重要战略资源之一,国家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和数据开发利用。人才是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目前大数据产业人才存在大量缺口,且尚未形成产业界普遍认可的、统一的、科学的、准确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SJ/T11788-2021《大数据从业人员能力要求》行业标准的发布,为大数据人才的培养评价提供了标准化依据,为满足产业界人才供给、培养和发展需求提供了重要保障。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作为SJ/T11788-2021《大数据从业人员能力要求》行业标准的归口单位和牵头单位,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工作要求,以标准起草组为基础,组织标准主要起草人、业界专家、用户针对标准研制背景、适用范围、主要条款、应用案例、试点效果等内容形成标准解读文件,通过座谈、培训、线上平台等方式进行标准解读,促进标准宣传与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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