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针,还是破境丹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方案》中的七大任务之五提到,十四五期间将推进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打造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建强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增强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动态掌控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能力。鼓励和支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筹开展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各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政策上,似乎是对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中心(TOCC)的建设发展又打了一剂营养针。
早在2016年,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中心(TOCC)就写入了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建设完善部级、省级以及中心城市的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中心,加强部省间应急联动。整个十三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推进TOCC建设和落地的,只有四川和河北,但在全国范围内也没有形成一个可持续的市场。尤其是TOCC建成之后,并没有亮眼的表现,一些地方数据汇集也都面临挑战。
有观点表示,即便有国家政策鼓励,TOCC市场也不可能爆发,因为交通数字化涉及到很多方面,包括地铁、路桥、隧道、停车场、营运车辆等,所有的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营服务设施全部完成相关数字化以后,基于这些数据的应用才有可能爆发式增长。比较完备的TOCC接入了水陆空所有运行数据,包括停车、营运车辆动态、公交出租、城市轨道、城际铁路、路网运行与流量监测、运输综合执法等,但大多只能是监测,用于宏观、长期的数据决策,不能实时的反馈给各业务系统。
实际上,现在各业务系统的数字化已经逐步臻于成熟,TOCC未来发展方向到底应该如何发展,有待探索。
“大脑”有了,如何联系和指挥“四肢”?
细看《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任务五的表述,一是要建设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其次是要“建强”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增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能力。这说明,《方案》撰写者,也看到了现阶段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具体应该怎么做?
北京交通信息中心主任助理于海涛日前在“2021中国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大会”上,对TOCC和综合交通大数据的应用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是强支撑。通过数据中台或者是共性支撑平台的建设,提高数据的(规划、决策)支撑能力;
二是加强智慧交通业务场景的典型应用,并加大宣传的推广力度;
三是优化管理。过去十几年都是以点状管理为主,希望在“十四五”期间把点状连成面,实现全面、无缝、体系的管理;
四是,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因此TOCC和综合交通大数据深化应用,要做三个方面的转变。
一是,从数据的单一汇聚向创新应用转变;
二是,从单一数据中心的发展,到与分中心的数据中心,横向的数据中心等协同发展的转变;
三是,由局部点状数据管理向全面数据管理的转变。
此外,长沙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胡娟主任去年接受ITS114采访时表示,长沙运输信息化形成了局一级平台、行业二级平台的架构,一级平台作为数据的交换中心、计算大脑,提供数据汇聚、共享和能力服务,负责综合协调与决策支撑,承担“大脑”职责;分中心负责行业监管和业务应用,进行应用监测功能并和响应市级平台的指令。未来,进一步推进TOCC与综合交通运输业务的深度融合。规范数据标准,加强数据汇聚,挖掘数据能力,有效支撑综合交通运输决策管理与服务。
这两者的思路类似,都有一级平台和二级平台的架构,省市平台是总部,城际、公交出租、公路运行监测、水运监测等是分部。在四川的TOCC建设中,实际上也是遵循类似架构,在TOCC的整体规划下,公路、水路实际上都可视为二级平台,是更靠近“前线”的指挥部。
在近两年推进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智能化、透明化是核心要求之一,这对TOCC发挥“大脑”功能,实现远程指挥“指哪打哪”是一个典型的示范场景,能整合各类数据,并快速识别、分析非法营运、异常聚集、客流疏导等需要跨部门和企业协同才能完成的处置行动。
TOCC的“异变”与落地
与此同时,TOCC在五六线城市以及地级市所辖县市的落地,也展示出了场景适用性。这些城市的交通运输以道路运输为主体,没有航空,大多没有高铁,即便有,客流量也小,客运枢纽没有,运输管理的主要对象是本地营运车辆,包括两客一危一重,以及公交出租网约车渣土等等,因此,其TOCC建设,是以数据中心+安全监管平台的形式出现,安全监管的基础就是监测甚至是监控,主要通过定位和车载智能视频设备实现。不能说这类平台就不是TOCC了,但很显然,这类中心所接入的数据类型、数据量要远少于一二三线城市,其主要着力点也在于运输安全生产,包括实时的运行监测,以及给运输企业建档,对运输企业、驾驶员等进行考核。
最后,有人认为如果能将交通运输数据和公安交通管理数据相结合,TOCC或许会发挥更大的价值。实际上,在两个领域,两者的数据共享或者协作,在很多地方相对成熟了,包括重点车辆的违法管控(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休息等),包括联合治超等,只是这类合作,多是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违法线索,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执法,或者是进行联合专项执法,实时的数据共享还有待加强。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TOCC是一把手工程,没有领导重视,深化应用就十分困难。现实情况是,绝大多数TOCC的定位、职能和工作机制并不是非常明确,也没有明确的监测、指挥等业务职能,简单来说,就是师出无名,没有“权”,各垂直业务部门看TOCC估计就只是一个“数字档案机构”以及一个大屏展示机构,因此,TOCC的数据汇集和业务协调工作难以开展,只能做一些信息共享和沟通,更没有办法要求业务部门去实施应急措施。
那么十四五期间,TOCC是否会“脱胎换骨”,真正具备“交通大脑”的决策和实时指挥功能?综合交通大数据深化应用,是否又会助TOCC塑造稳固“金身”?
基于此,因此,ITS114将在中国智能交通协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的指导下,与深圳市智慧交通产业促进会、广东省北斗移动物联网研究院一起发起召开“TOCC 与综合交通大数据应用论坛”,一同为TOCC在我们建设交通强国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而一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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