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正式收取
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中电建四川渝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中电建渝蓉〔2021〕61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办文通知(WB〔2021〕3025—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性质。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为《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东向出川通道,是直接连接成渝两个特大城市的一条国家高速公路重要通道,项目起于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与成(都)洛(带)路交汇处,经龙泉、简阳、乐至、安岳,止于川渝交界处的安岳县忠义乡观音桥,全长174.539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项目总投资按协议总投资计算240.98亿元(其中:特许经营出让金178.48亿元、后续工程建设投资约62.5亿元;总投资以最终投资部门核准为准),其中:项目资本金60.245亿元,占总投资的25%,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2015年10月,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成安渝高速公路有关事宜的复函》(川办函〔2015〕177号)批准该项目按BOT方式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四川渝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和移交等工作。2017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按经营性公路收费立项的批复》(川交发〔2017〕51号)批准该项目按经营性公路收费立项。经省政府同意,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川交发〔2017〕58号)批准,该项目从2018年1月2日起按经营性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经审查,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具备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条件。经省政府审定,同意该项目按经营性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管理。该项目由中电建四川渝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收费和经营管理。
三、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川交发〔2017〕58号)、《关于调整我省经营性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交发〔2019〕53号)执行。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按照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489—2019实施。
四、收费期限。该项目收费期限30年,即从2018年1月2日起至2048年1月1日止。
五、收费站设置。该项目设置成都1个主线收费站,龙泉驿、洛带、简州新城、简阳、简阳东、高寺、乐至、石湍、朝阳、安岳、兴隆、李家12个匝道收费站,与全省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
六、收费人员。由中电建四川渝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招聘。
七、收费范围。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等相关规定,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在辖区内高速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巡查任务、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车辆,悬挂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其它车辆都应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经省政府批准的其它免收通行费车辆,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收费票据。使用省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车辆通行费发票。车辆通行费的管理和使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运行管理。你公司应加强收费及路网运行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公路及沿线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障收费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此复。
附件:1.成安渝高速公路收费里程表 2.成安渝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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