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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构建思考

发布时间:2022-02-16 13:19

          一、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背景
  2016年10月,习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从中央层面首次提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构想。
  2020年3月,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度,将数据中心作为一种新型的基础设施,上升为数字经济时代区域和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战略资源。
  同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聚焦我国数据中心存在的问题和现状,出台了具体指导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五数”体系。
  今年3月,国家“十四五”规划以及远景目标规划,也提出了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强化算力,统筹智能调整,建设若干国家枢纽节点和大数据中心集群的任务。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已经成为未来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此相关的要求和政策背景下,工信部发布《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计划(2021-2023年)》,提出了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体系,涵盖了20个区域级分中心和10个行业分中心。
  今年7月份,山西省也提出了构建省市协同联动的1+3+N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各行业各地区都在积极行动,加快构建大数据中心体系。
  二、交通运输行业大数据发展现状与基础
  交通运输行业结合国家整体的部署,进行了有益的探索。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也强调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首次从行业的角度提出了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
  今年2月份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再次强调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可以看出,在国家层面,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已然成为交通运输行业大数据发展核心的关键的重要的任务。
  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在大数据中心的大数据建设方面也取得了很多的成就,结合前期的一些工作归纳成三个方面:
  (一)支撑力量日益壮大,政策环境持续优化。
  2016年交通运输部部署了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应用中心建设工作,同时委托部科学研究院开展了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政策标准研究等重要任务。
  2017年10月交通运输部在行业大数据应用方向认定了5家行业研发中心,2家行业重点实验室,加大对行业大数据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部交科院结合行业实际承担了一项重点实验室,也是立足于实际,设立了数据资源管理应用体系与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以及大数据动态采集模型构建与处理技术研究、综合交通运输监测、分析评估与预警技术研究3个主攻方向,明确了10个子方向,如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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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应用技术实验室


  在政策环境方面,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建设为引领,交通运输部先后印发了《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2020~2035》等纲领性文件,全方位部署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任务体系,打造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推动大数据与综合交通深度融合,推进大数据智能交通发展。
  (二)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共享开放日益深化。
  2019年部级交通运输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成,并且实现了上线运行。全行业数据共享交换框架基本形成。部里同时连续4年印发了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明确了共享责任清单。依托上述建设平台,已经编制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7000余项,接入数据881项,实现6.9亿条数据的接入和百余个接口的转发,提供共享服务8000余万次,交换数据20TB。为水运、海事、道路客票、应急调度、综合执法等专业领域和跨区域的数据共享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通过国家共享交换平台,交通运输部也积极地获取了其他部相关的信息资源,已经对接了公安部、教育部、农业部等10余个部委的数据,为行业相关业务系统提供了共享服务。同时还采集和维护了全国高速公路通行数据资源以及全国水上交通情况调查储蓄数据资源。
  目前来讲,这些共享平台已经支撑行业多个应用系统,比较典型的有以下5个方面:
  1、水运海事领的证照信息共享专项工作。
  2、交通运输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告知承诺制改革。
  3、疫情防控的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工作。
  4、高速公路通行数据分析工作。
  5、水路运输数据分析工作。
  (三)融合应用多点开花,数据红利加速释放。
  “十三五”期间交通运输部建设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构建了五大作用,实现了六个统一的总体框架,如图2、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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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五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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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六个统一”总体框架


  在决策支持与评价方面,实现了对各种运输方式基础设施的规划、计划、建设进展及其总体运行情况的数字化、图形化、全景化的掌控,实现了对各种运输方式的发展水平、速度、质量、方向和行业与国民经济的互动关系及贡献的科学评估,为宏观决策提供支撑。
  在调度和应急指挥方面,满足了动态监测、预警预警、异常预警、协调调度、应急指挥与安全监管等相关的专项业务工作需求。
  在政务办公和服务方面,实现了公文、人事、财务等一系列综合行政办公业务的集约化管理和各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
  在共享交换平台方面,基本实现了行业数据资源中心部省数据交换通道,共享开放数据主枢纽的三个定位功能。
  在网络安全与运维方面基本上满足了态势感知、安全评估、预警研判与处置、信息服务及运行维护等业务的需求。
  另外,交通运输部实施首批交通运输大数据融合应用试点,在14个省市区启动了18个试点任务,在跨领域业务综合应用、整合共享能力提升、政企数据融合应用等方向实现了有益的探索。
  一些省市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贵州省结合本省工程项目多、投资资金大、有风险管控难的痛点难点,建成了交通数据“铁笼系统”,达到了线上预警监督、线下处理反馈等改造管理闭环,实现了工作模式、数据应用和关键思路的创新,如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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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贵州省交通数据“铁笼系统”


  浙江省危险品运输管控平台定位政府监管平台、企业运营平台、从业人员工作平台的模式,促进危货运输行业管理逐步向全过程管理,数字化、精准化管理和联动闭环管理模式的转变,构建了一个质控大脑,一个从业人员的安全码,以及全路段精准管控、全环节装运卸管理、全方位隐患管理、全覆盖省内外车辆管理、全链条部门协同管理等5大应用模块,如图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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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浙江省危险品运输管控平台


  河南省针对过去传统的人海战术运动式执法和方式,对解决不了行业管不了企业,企业管不住车主,车主管不住司机的难题,变成了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了4个系统,7大功能模块,建立以数据为驱动的行业监管新模式,可以看出行业各个层级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下一步建设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的理解
  所谓体系,通常讲就是指在特定范围内,按照某种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大数据中心体系既包括集成数据、算法算力的平台建设,也涉及机制体制的创新。可以讲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建设的交通运输篇章,就是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
  从对行业的作用来看,它是对行业信息基础设施的整合和再造,是横向覆盖“公铁水航油”,纵向贯穿“部省市县”,深度串联全行业各级各类各地大数据中心的一体化协同运行体系。体系内每个中心都是数据资产的存储中心,数据共享的调度中心,数据服务的供应中心,数据交通知识的生产中心,数据质量的管控中心,数据产品的创新中心和数据价值的创造中心。
  从最终的结果来看,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一定要实现数据共享、算法共用、算力共配、行业共治“四共”愿景。核心的使命就是将各级各类数据中心彼此链接,成网运行,发挥“1+1>2”的效能,即大数据中心能力提升和大数据发展环境提升。
  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可以解读为协同运行体系、供应流通体系、融合应用体系和安全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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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


  (一)协同运行体系
  构建协同运行体系,核心是推动大数据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其中节点能力建设的主要就要聚焦在计算存储能力、数据汇集能力、数据治理能力、数据分析能力、数据化可持续能力和数据安全能力六大能力来展开。而协同网络建设重点是统筹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节点布局、推动建立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部省联席工作机制、开展节点能力评估与准入管理等内容。
  (二)供应流通体系
  构建供应物流体系,重点是深化数据共享,推动数据开放,探索要素市场三方面。
  深化数据共享,要建立共享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建立“一部三局”政务信息资源常态化共享交换机制,推动部级平台数据资源由静态数据向动态数据扩散,推动省级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实现全量数据资源汇集。
  推动数据开放应加快建立交通运输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制度,通过开放数据集提供数据接口、数据沙箱等多种方式推动数据合规开放。
  探索要素市场建设,一定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职能,规范数据采集,强化数据标准,提升数据治理,丰富大数据融合应用,加强数据态势感知、测试评估、预警处置等保障能力建设。
  (三)融合应用体系
  在构建融合应用体系方面,一是要抓好典型行业的应用建设,二是抓好应用生态建设,重点打造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这个龙头的应用,持续深化监管和服务大数据的应用。
  应用生态建设要开展大数据标准体系框架研究,推动设立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标委会,选取典型场景和领域试点建设数据靶场,定期开展数据演习,培育数据驱动型企业,开展大数据典型应用案例和优秀企业的遴选。以大数据强国建设的一个  专项试点为契机,探索建立交通运输大数据政企合作常态化机制。
  (四)安全保护体系
  在构建安全保护体系方面,重点是加强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和国产密码级的应用,出台行业数据分级管控要求,开展部级数据资源分级分类,制定交通运输行业重要的数据资源目录,加强重要资源的保护,制定数据脱敏等相关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行业数据安全应用应急处置机制和安全审查机制,推广国产数据加密技术。
  四、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构建的意见建议
  关于加快推进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构建的主要途径,建议继续抓好以下5项工作:
  (一)加快出台台《关于推动综合交通大 数据中心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见等纲领性文件。
  (二)抓紧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专项试点。
  (三)研究制定交通运输政务数据共享评估实施细则等共享开放系列的配套政策文件。
  (四)组织好《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专栏任务:打造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
  (五)尽快推出《交通运输数据安全分级和管控要求》、《交通运输数据脱敏指南》等标准规范。
  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与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中心体系有着高度的关联性。基于对体系建设的初步设想,围绕交通运输大数据和数据大脑的建设,也提几个建议:
  (一)以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为载体,推动省级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和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一体化建设。
  (二)建议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直接依托体系建设构建的一体化协同网络实现部省联动,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对内扮演总管家的角色,通过高效数据管控,全面支撑数据大脑内各类业务应用,对外扮演外交家角色,通过大数据中心体系的互联互通,全面支撑数据大脑间的部省联动。
  (三)在建设内容方面,建议需求引领、场景驱动,按照支持环境+数据底座+业务平台+超级应用的构架分级,分级构建数据大脑。建设模式方面还是按照共性先行、个性试点、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小步快走,迭代推进。支持组织方面,建议按照一号工程首长工程的力度,强化省级平台的统筹,这也是相关工作的基础和条件。

          来源:智慧交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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