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打击交通违法处理中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的“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净化交通管理服务窗口办事环境,提高广大群众守法文明的交通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成都交警近期开展了“净窗”专项行动,剑指交通违法处理“买分卖分”违法行为需求源头,斩断“卖分买分”违法行为交易的利益链。4月11日以来,全市共查处“买分卖分”违法案件6起,行政拘留21人,有效遏制了机动车驾驶证“买分卖分”违法行为态势。
此次“净窗”专项行动,成都交警从打击卖分人员、非法中介“分串串”为主要查处方向,转化为对卖分人员、“分串串”及买分人员的多头并举、双向打击的治理手段。严格依法查处买分人员违法行为,清除“买分市场”,从供需关系源头来斩断“买分卖分”的利益链。同时,针对前期摸排调查的违法行为人提供虚假证言行为地与实施“买分卖分”交易行为地可能跨区域的情况,成都交警成立专班,统筹指导各任务单位案件办理,实行了依据违法线索、违法行为地实施多单位、多部门联合协作模式,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扩大了查处效果,净化了非现场交通违法执法管理秩序,维护了广大驾驶人合法权益,提升了交警执法的公信力。
案例一
2022年4月初,徐某成(男,34岁,四川省平昌县人)为了处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找到“分串串”唐某清( 男 ,32岁,本市人)代其处理川AE7***轿车的五笔“电子眼”违法记录,并通过中间人转账1000元给唐某清用于缴纳罚款和买分费用,其中650元用于罚款、350元用于“买分”。唐某清在收到转账的办理费用后,找到下一级“分串串”黄某梅(女 ,36岁,本市人)让其寻找“卖分人”来处理交通违法。
2022年4月6日,黄某梅找到“卖分人”陈某(女 ,46岁,本市人)后,唐某清转账240元给黄某梅用于“购买”3分,来处理“买分人”徐某成的川 AE7*** 轿车的五笔“电子眼”违法的驾驶证记分。当日14时56分许,“卖分人”陈某在“分串串”黄某梅的配合下登陆成都交管便民服务平台,以被处罚人的身份对上述五笔交通违法进行了在线处理。
随后,交警二分局平台巡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该电子眼处理数据异常,立即进行了系统核查,初步认定处理数据涉嫌“买分卖分”行为。4月15日,交警二分局分别依法传唤当事人徐某成、陈某、黄某梅、唐某清等四人接受调查。
经调查,徐某成向唐某清转账用于购买交通违法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的350元钱,“一级分串串”唐某清获利 110元,“二级分串串”黄某梅获利90元,“卖分人”陈某获利 150 元后,共同实施了对川 AE7*** 轿车的五笔“电子眼”交通违法记录的罚款、记分处理。该行为系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违法行为。
日前,违法人徐某成、唐某清、黄某梅、陈某等四人,因实施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成都警方依法分别给予徐某成、唐某清、黄某梅、陈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年4月13日14时,于某(男,24岁,四川遂宁市人)和李某航(男,26岁,四川眉山市人)前往成都交警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处理川AY5***小型客车交通违法记录时,因涉嫌买卖机动车驾驶证记分被民警现场查获。交警三分局随即展开了案件侦办工作。
经调查,“买分人”胡某炜(男,35岁,福建上杭县人)为处理自己的川AY5***小型客车的交通违法罚款记分,找到“分串串”周某梅(女,37岁,四川内江市人)代其买分处理,并交给周某梅560元的买分费用。随后,周某梅通过李某航找到“卖分人”于某,向于某转账350元达成“买分卖分”交易。4月13日,于某和李某航持胡某炜的川AY5***小型客车行驶证一同前往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处理不是其实施的交通违法记录,在处理过程中被民警现场查获。
日前,违法人胡某炜、周某梅、于某、李某航等四人,因实施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成都警方依法分别给予胡某炜、周某梅、于某、李某航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
驾驶证记分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管理手段,是对驾驶人员文明守法参与道路交通的有效规范。为从源头减少买分卖分行为,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也对买分卖分违法行为作出了严格的责任追究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交通违法处理“买分卖分”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本意,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是公安机关坚决打击的违法行为。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避免交通违法,自觉抵制交通违法处理“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守法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成都交警将继续坚持对交通违法处理“买分卖分”行为“零容忍”,对查处的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坚持实施“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原则,强化违法案件的宣传教育力度,深化“买分”和“卖分”都是违法行为的社会共识,引导驾驶人文明驾驶和规范处理违章的习惯养成。继续推行“一窗式”服务,积极引导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平台办理交通违法处理和“学法减分”流程,进而从源头上消除“买分卖分市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来源: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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