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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严格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监管

发布时间:2022-11-09 11:14

近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就四川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任明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大型货车、特种车、大型客车,加强监督力度的建议》进行了答复。答复内容如下:

01 / 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一是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准入关。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相关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应当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掌握相关道路客货物运输法规和旅客急救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且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的道路运输活动。二是规范驾驶员从业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驾驶员实施从业资格记分管理,严格落实违法违规驾驶员停车教育、重点监管、行业禁入等惩处措施。三是严格驾驶员安全教育。要求全省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驾驶员岗前教育和继续教育规定,严格落实客货运输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大纲要求。四是严格驾驶员安全承诺。全省统一制订了营运驾驶员“四不两严禁”安全承诺书,要求全省客货运输驾驶员签订安全承诺书,并严格履行安全承诺。

(二)严格营运车辆安全管理。一是严格达标车型核查。全省使用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系统,按照《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094)、《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178)等要求,通过系统控制客货车达标车型核查流程和标准,对营运客货车实行达标车型核查,不在达标车型目录内以及车辆参数不符合公告内容的,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二是优化技术等级评定。道路运输车辆检测机构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新标准,使用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系统,车辆技术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办证和年审。三是强化车辆二级维护。全省使用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对维修企业开展二级维护工作进行全面记录,统一管理全省二级维护合格证信息。

(三)严格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监管。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托省级卫星定位监控平台、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对全省“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实施动态监管,制订印发并严格执行重点营运车辆违法违规报警“一月一报告”(节假日与重点时段“一日一提醒”)制度,督促行业管理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目前,全省4.2万余辆“两客一危”和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了具备自动识别、自动提醒驾驶员抽烟、接打电话、生理疲劳驾驶、双手脱离方向盘等14种不安全行为的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并实现了省、市、县、企业同步监管监控。全省12吨以上重型货车、牵引车全部安装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通过全国货运平台实施了监测分析,目前正在试点应用12吨以上重型货车省、市、县联动的动态监管平台,对货车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员、离线位移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动态监控监管。

02 /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执行车辆动态监控监管责任和违法违规处理工作情况“一月一通报”,压紧压实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二是持续坚持驾驶员、车辆、企业记分管理,落实记分结果与驾驶员重点监管和黑名单管理、车辆《道路运输证》换发和企业扩大经营规模范围挂钩。三是加快完善应用重型货车动态监管平台,完善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重型货车安装或升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补齐重型货车安全监管短板。四是鼓励大型货车、特种车增设限速装置,杜绝超速违规驾驶。五是完善安全协同监管措施,不断健全与公安交警部门非法客运、客货运输车辆违法违规信息互联互通、相互抄告机制,强化非法营运线索与客货运输违规数据收集核查,将动态监控报警作为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违法惩处依据,实施违法违规联合惩戒。

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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