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数字经济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而互联网平台是数字经济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在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数字经济大而不强、快而不优,主要是互联网平台大而不强、发展快而不优。
如何推动我国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欧阳日辉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是构建统筹协同高效的监管格局。互联网平台监管将越来越复杂,需要综合运用多种工具,探索事前沟通、灵活响应、协同治理的监管格局,防范监管出现“合成谬误”与“分解谬误”,加强政策统筹、部门协同、央地联动、政企共商,扭转当前市场对互联网平台的发展预期。可在试验区和示范区探索平台经济治理的“监管沙盒”机制,“监管沙盒”机制提供了相对包容的空间与弹性的监管方式,有利于形成市场创新者、监管者与消费者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是建立明确的互联网平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监管的目的是引导平台企业放弃“赚快钱”的低端做法,逐步转移到拼研发、拼技术上来,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目前当务之急是要消除数字经济政策的不确定性。平台企业可以进入什么领域,不可以进入什么领域,亟须建立“红灯”机制。有关部门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应专门建立数字经济投资、经营负面清单及清单细则,明确禁止进入领域。
三是将大型互联网平台纳入科技创新生态体系。加强数字经济全产业链生态布局的顶层设计,通过专项资金、政策支持、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互联网企业转型产业生态创新,为中小企业创新提供机遇、生态和保障。SaaS(软件即服务)是云计算发展的优先选项,是生态体系的核心要素,应以SaaS领域为切入点,加强行业安全和服务标准建设,建立高联动、标准化的SaaS产业生态圈。推动大型互联网平台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着力支持平台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原创性领域,开展引领性科技攻关。
四是从反行业垄断转向反超级平台垄断。定义跨界竞争和超级平台,超级平台按生态位与规模,对其他平台会否形成打击影响、会否引发系统性风险应加以区别对待。同时,要明确反垄断法重点保护消费者福利,对于造成消费价格上升、服务质量下降的,须从严监管,加大查处力度。
最后还应鼓励平台出海与实施对等开放,积极应对海外对我国平台经济的监管风暴。(记者 林春霞)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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