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绵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了“绵阳市道路运输领域首席安全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对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印发的《四川省道路运输领域首席安全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学习解读,听取了试点县(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和试点企业的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对下步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副处长梁浩主持。
会议指出,建立企业首席安全官制度是省人民政府在2022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22〕30号)中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纳入了省、市安委会和省、市交通运输部门2023年的重要工作内容;企业首席安全官制度是对现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的补充,目的在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和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企业首席安全官不替代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和分管业务负责人、企业内设各部门和员工的安全工作职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日常性监督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和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时纠正发现问题,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一般由一线生产经营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企业首席安全官的工作机制实行日巡查、周报告、月调度;目前,全省道路运输领域首席安全官制度在成都、绵阳、南充等3个市具有代表性的道路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重型普货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中进行试点,绵阳的试点企业有:绵阳市通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绵阳市坤马运业有限公司、北川好山物流有限公司、绵阳汽车客运总站;试点时间从2023年4月起至11月底。
梁浩副处长对下步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试点县(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和试点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首席安全官制度试点工作,要围绕企业首席安全官制度建立目的和企业首席安全官的工作定位、主要职责、设置原则、工作机制、工作保障及试点工作时间安排,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科学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强化保障措施,细化完善首席安全官任务清单、工作流程和考核评价机制,要打开工作思路,进行探索研究和大胆实践,边试点、边研判、边改进、边完善,在试点实践中总结经验,找到可落地、有实效的科学管理方法,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推动建立符合全省道路运输领域实际的企业首席安全官制度。
参加会议的还有: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和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安全科、客运科、货运科负责人,涪城区、高新区、北川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试点企业分管安全领导和安委办负责人。
供稿:李莉
核稿:袁先
审核:梁浩
信息来源:厅运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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