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3年端午节假期期间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保障2023年端午节假期期间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现就做好端午节假期期间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旅客运输服务保障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行业信息系统、大数据等载体和手段,深入分析端午节假期期间客流趋势和出行特点,科学研判本辖区客流主要流量流向、热点出行区域,健全客运枢纽、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客流监测和应急调度机制,科学制定运输保障方案,强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切实提升旅客运输服务保障能力。要加强综合调度,强化城乡交通与铁路列车、民航班机等信息共享,科学安排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共汽电车、道路客运班线班次、出租汽车运力做好衔接驳载,采取缩短发车间隔、开行区间车和快车等措施,避免客流聚集和乘客长时间等待,畅通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要强化旅游出行服务保障,通过开行旅游客运专线、旅游直通车、定制客运线路、旅游包车等方式,加强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运输服务保障。要强化农村运输服务供给,充分满足乡村游、探亲流等出行需求。要切实优化服务举措,积极开展联网售票、电子客票、联程运输等服务,加强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乘客服务,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英烈遗属和儿童等重点群体乘车优待政策,改善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提升乘客出行体验。
二、切实强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各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枢纽、主要通道、重点区域保通保畅情况的动态跟踪,做好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快递行业运行监测,强化问题分析研判和应急指挥调度,确保交通运输骨干通道畅通、物流运输高效顺畅。要指导重点物流企业加强与生产制造、商贸流通等重点企业的供需对接,强化统筹调度,健全应急运力储备,切实保障迎峰度夏能源物资、农资农机等“三夏”农业生产资料,以及粮食、民生、外贸等重点物资安全高效运输。要畅通各级应急运输保障电话,坚持“一事一协调”,及时做好重点物流通道的疏堵保通,坚决防止发生长时间、大范围拥堵或中断。各沿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陆路口岸的运行监测和统筹调度,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陆路口岸高效畅通运行。
三、切实保障路网运行畅通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跨区域、跨部门交通出行信息资源融合,强化高峰时段易受恶劣天气影响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城市周边等路网及重点水域运行动态监测,多渠道及时发布路网、客滚航线等实时运行信息和天气状况,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要重点关注易发生拥堵缓行的路段、收费站、航道、船闸等部位,制定疏堵和分流绕行预案,发生拥堵时及时启动预案。要加强高速公路救援力量配备,强化路警联动,及时快速处理事故(故障)车辆,避免造成长时间交通中断。要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管理和秩序维护,强化加油、充电、用餐、如厕等基本服务管理,具备条件的服务区鼓励提供移动充电服务。要加强航道、船闸等水运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和监测,保障水路运输通道运行安全与畅通。
四、切实维护行业安全稳定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首要位置,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督促运输经营者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做好车船技术状况维护检查,强化车辆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运输安全。要督促客运站经营者从严从实做好安检查危,督促运输经营者加强恶劣天气运行安全风险评估研判,及时调整运营安排,杜绝涉险运营。要督促港口企业按照有关标准和《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安全工作指南》,强化恶劣天气下的防范能力,科学安排港口作业,做好人员避险、设备避风、货物避水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扎实开展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要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加强对线路敞开段等淹水倒灌风险部位的监测预警和安全防范。要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强枢纽场站、高速公路出入口、旅游景区景点等部位巡查执法,深化大数据分析筛查,精准查处打击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管理。要全面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重点加强暑期汛期施工工地及人员驻地、3人以上人员密集作业场所灾害风险防范,紧盯施工现场挂篮、移动模架、满堂支架等施工设施设备,以及长大桥隧、高边坡、深基坑等重点部位和作业环节,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道路货运、出租汽车、交通运输新业态、船员换班等重点领域运行动态监测,畅通利益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化解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力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稳定运行。
五、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及相关运营单位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措施要求,做好客运场站、公路服务区、交通运输工具公共卫生管理和清洁消毒、通风换气。要指导客运站经营者强化场站客流组织,引导乘客有序进站乘车乘船,根据需要及时增开进站通道、安检通道、售票窗口,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要督促指导客运经营者做好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健康监测,避免带病上岗。
六、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端午节假期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信息报送。要发挥好物流保通保畅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保持应急运输保障电话实时畅通,强化督办转办,及时解决交通物流不通不畅问题诉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于6月22日至25日每日上午9:00前,通过全国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平台“重点时段道路客运信息”模块报送前一日道路客运信息。各直属海事局要按照重点时段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部署要求报送监管重点研判表和力量配布表,6月21日至24日期间做好日报工作。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上搜救中心要拓展和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重要情况按时限要求边核边报部应急办和相关业务司局。安全生产事故、水上交通事故、行业稳定事件等按原渠道及时报送信息。
端午节假期期间铁路、民航、邮政运输保障工作,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负责部署。
交通运输部
2023年6月16日
抄送: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部公路局、水运局、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应急办、海事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来源: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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