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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三项管理制度通过审议

发布时间:2017-05-10 17:10

5月9日,省局负责组织修订的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标准化手册》等三项管理制度经省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管理制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一个平台、两个闭环”的总体思路,明确了管理部门、运输企业和运营服务商等各方职责,规范动态监管工作流程,抓住运营服务商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实施办法》将由三厅局联合发布实施,《考核办法》和《标准化手册》将由省厅发布实施,我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将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

  下阶段,省局将对管理制度内容进行分解,形成功能需求,纳入省级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管理制度与省级平台功能的全面融合;尽快完成全省重载汽车和牵引车基础数据梳理工作,将农客、公交和出租汽车纳入监管工作范畴,将省级平台打造成监管最权威、数据最精准、功能最强大的行业大数据中心;与省交警总队、省安监局达成共识,根据省级平台提供的数据,省交警总队等部门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启动卫星定位装置终端数据质量的快速检定项目,提升终端检测科技水平,提高动态监管数据的法律效力;开展全省动态监管三项管理制度及平台操作宣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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