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运管局、公路局、高管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记分办法》),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学习<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等道路运输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川交函〔2017〕298号)等文件要求,决定于2017年6月集中开展《记分办法》宣传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综合利用各种宣传载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确保让道路运输经营者、驾驶员和社会公众及时掌握、广为知晓《记分办法》,理解和支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三、宣传重点
(一)大力开展《记分办法》的宣传工作。《记分办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简报广告宣传等媒体的重要作用,把握重点,对《记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记分条款、记分管理、后期处置等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大力宣传,使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营运驾驶员增强安全和责任意识,使道路运输服务的消费者了解《记分办法》,提高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
(二)6月16日全省统一开展《记分办法》宣传日活动,将宣传活动氛围推至高潮。各单位于6月16日集中开展街头宣传活动,有效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形成规模效益。厅高管局、成都市交委作为宣传重点责任单位,在宣传日活动当天要分别在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成都市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公交站台等地,通过张贴标语海报、发放《记分办法》单行本及宣传册、设立问询点等多种方法,大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四、主要措施
(一)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1.利用媒体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地的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向社会大众开展《记分办法》的宣传。《记分办法》和宣传海报的电子版请从厅运管局网站(http://www.scyg.gov.cn/index)下载。
2.发布宣传标语。各单位要在道路客货运输站场、高速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站台、公交车、出租汽车以标语横幅、广告牌、电子屏幕等方式投放。各级交通运输执法单位也要悬挂横幅标语,并利用现有宣传栏、宣传窗等阵地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3.投放宣传动画。各市(州)、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在有条件的客运车辆、公交车、客货运输站场等播放《记分办法》宣传动画。(宣传动画下载网址:http://www.scyg.gov.cn/index)
4.发放宣传学习资料。各单位要在政务大厅、客货运输站场、治超检测站、公路收费站等交通行业窗口,向办事企业、乘车旅客、司乘人员等发放《记分办法》宣传单及温馨提示。
(二)开展道路运输专题宣传咨询活动。各单位要以《记分办法》为重点,结合道路运输业近年来的热点问题,以图片展示、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形式,让公众更多了解道路运输行业,自觉遵守道路运输法律法规。
(三)结合“法律七进”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在宣传月中开展形式多样的《记分办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要根据不同的对象,印发不同宣传重点的资料,提高《记分办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记分办法》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交通运输“七五”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结合。各单位要突出行业特点,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需求开展宣传。要把《记分办法》宣传与日常行业管理、交通行政执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服务群众、依法管理行业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有效缓解矛盾,促进行业稳定。
(三)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各单位在宣传活动中,要积极探索法治与文化相结合的方式途径,广泛开展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活动,推进富有交通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
(四)及时跟进,提高宣传成效。各单位要安排专门力量,及时关注和跟进《记分办法》的宣传进展,积极和媒体沟通互动,主动推送有关宣传内容,正面引导舆论方向。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公路局、厅高管局在7月10日前向厅报送至少3条高质量的宣传月活动信息和5幅照片,内容反映当地宣传工作亮点或创新特色方法措施。
联系人:黄于孜,电话:028-86765557。
邮箱:296302416@qq.com。
附件:《记分办法》宣传月宣传标语内容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5月27日
附件
《记分办法》宣传月宣传标语内容
1.学习《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规范运输经营行为
2.贯彻落实《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3.加强道路营运驾驶员管理,提升道路运输业服务水平
4.加强记分管理,强化道路营运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
5.全面落实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提升道路运输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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