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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21 17:53


发文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标  题: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2017年 第1号



发文字号: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年 第1号



成文日期:2017-06-01

发布日期:2017-06-09



文章来源:网络安全管理局

分  类:网络安全管理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7年

第1号

 



为加强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制定了《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设备和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具备资格的机构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认定的机构。
 

二、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认证或者检测委托人,选择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安全认证或者安全检测。
 

三、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选择安全检测方式的,经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由检测机构将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检测结果(含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本机构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设备与产品)依照相关规定分别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选择安全认证方式的,经安全认证合格后,由认证机构将认证结果(含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本机构安全认证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设备与产品)依照相关规定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

附件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
 


设备或产品类别
范围
网络关键设备
1.路由器
整系统吞吐量(双向)≥12Tbps
整系统路由表容量≥55万条
2.交换机
整系统吞吐量(双向)≥30Tbps
整系统包转发率≥10Gpps
3. 服务器(机架式)
CPU数量≥8个
单CPU内核数≥14个
内存容量≥256GB
4.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设备)
控制器指令执行时间≤0.08微秒
网络安全
专用产品
5. 数据备份一体机
备份容量≥20T
备份速度≥60MB/s
备份时间间隔≤1小时
6. 防火墙(硬件)
整机吞吐量≥80Gbps
最大并发连接数≥300万
每秒新建连接数≥25万
7. WEB应用防火墙(WAF)
整机应用吞吐量≥6Gbps
最大HTTP并发连接数≥200万
8. 入侵检测系统(IDS)
满检速率≥15Gbps
最大并发连接数≥500万
9.入侵防御系统(IPS)
满检速率≥20Gbps
最大并发连接数≥500万
10.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网闸)
吞吐量≥1Gbps
系统延时≤5ms
11.反垃圾邮件产品
连接处理速率(连接/秒)>100
平均延迟时间<100ms
12.网络综合审计系统
抓包速度≥5Gbps
记录事件能力≥5万条/秒
13. 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
最大并行扫描IP数量≥60个
14. 安全数据库系统
TPC-E tpsE(每秒可交易数量)≥4500个
15. 网站恢复产品(硬件)
恢复时间≤2ms
站点的最长路径≥10级

附件:关于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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