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记分管理各项工作要求,加大行政执法和源头管理力度,根据相关办法规定,厅运管局就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全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和跟踪督导,建立记分管理专员岗位制度、记分管理工作监督制度、记分管理工作考核制度等配套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岗位制度;进一步严格程序规定,完善执法工作流程,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衔接,对交警推送的辖区内驾驶员违法信息进行查询,并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记分流程处理;强化统计报告,对辖区内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制定记分管理流程表,记分工作人员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被列入“四川省道路运输行业禁止进入名单”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重点监控名单”的从业人员的记分情况移送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官方网站管理部门进行公示公告;同时,在记分管理过渡时期,各市(州)运管部门要将记分达到15分以上20分以下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组织进行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重点监控名单”中移除;各地运管机构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记分管理工作人员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推动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工作高效开展,维护道路运输的安全平稳。(厅运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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