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运管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按照“分级管理”和“四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找准问题、强化整改、防范事故,请你处对攀枝花运业有限责任公司“7•13”客车自燃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整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查清客车自燃原因
责成你处督促事故企业迅速彻查车辆自燃原因,重点核查事故车辆二级维护厂家资质、次数、维修项目、更换零部件、检测结果等。可采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联系事故车生产企业等方法,共同会诊查原因。针对本次自燃事故,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二、清理GPS设备安装使用情况
经初步核查,事故企业有“两客一危”车辆162台,其中有75台车(2004年-2012年之间安装)安装的BNT-4000终端未通过交通部符合性审查、有146台无行驶记录数据(附件1、附件2)。你处要督促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终端设备,应在9月15日内全部更换完毕;对长期无行驶记录数据的车辆终端(含73台设备不合格车辆),要清查数据缺失原因,制定维修更换计划,在9月15日前全部更换为符合要求的终端设备。要按照《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企业监控平台软件功能要求》(川运函﹝2014﹞168号),对企业监控平台软件功能进行查验,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其在1个月内重新安装。
针对动态监控人员上岗前未参加业务培训,无培训记录的情况,要督促企业对专职监控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排查,尤其是监控人员的监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一次倒查。要组织开展一次教育培训,督促监控人员提高工作技能和履职能力。
三、进一步规范车辆运行调度
经初步调查,由于原线路运行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无法应班,经运管机构同意,公司临时调度攀枝花至香格里拉线路车辆顶班,驾驶员对新调整班线路况不熟悉,对在高温状态下,长时间运行高速公路可能出现的情况预判不足。由此反映出企业车辆运行管理制度不完善,车辆调度存在漏洞,驾驶员教育培训缺失等问题,你处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车辆运行调度管理制度,加强对包车、加班车及驾驶员管理。
四、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你处要督促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重点强化夏季营运车辆预防自燃安全措施,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一是督促企业立即组织开展所有营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隐患排查台账,一一对应,逐项整改。二是督促企业进一步开展以驾驶员为主的汛期安全教育培训,强化警示案例教育,突出汛期应急避险和防御性驾驶培训,切实提升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和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JT/T1045-2016)的相关要求,配备配齐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健全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的技术状况管理,认真排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严禁“带病”车辆营运。四是督促企业加强对运行车辆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纠正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驾驶员传达预警信息,并且对卫星定位终端长期不在线、异常数据多的车辆,不得安排营运任务。
五、按时上报核查整改资料
请你处要指导、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完成限期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报告,要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核实,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未按期更换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设备的,一律停运整改,并暂停办理运政相关业务。整改报告于9月15日前报厅运管局。联系人及电话:王 陈(028—86627729)。
附件:1.安装未通过交通部符合性审查车辆明细表
2.无行驶记录数据车辆明细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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