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规范交通运输领域罚款检查和涉企收费
近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主持召开部务会,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清理交通运输领域各类罚款和检查等重点工作,审议信用交通示范省份创建工作方案等文件,听取全国港口深水岸线资源普查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当前的经济形势,对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突出强调了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要注意把握的重大问题,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要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结合部半年工作会议部署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切实做好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清理规范交通运输领域罚款、检查和涉企收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重要举措。
要高度负责,严格清理规范交通运输领域各类罚款、检查以及涉企收费;要强化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对号入座”,把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作为重点,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清理实效;要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规范公路执法长效机制,全面推开涉企收费公示制度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信用交通示范省份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信用部署、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发挥交通运输在信用领域的先行官作用,统筹部省力量支持基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用信用开展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
要充分发挥信用交通示范省份的突破带动作用,加强统筹,抓出成效,确保可操作、能落实、有突破、出经验,并及时推广;要全力抓好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平台建设、网站运维、制度标准、信用应用以及诚信文化宣传等重点工作,营造行业守信氛围。
全国港口深水岸线资源普查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效举措,实现了“摸清家底、夯实基础”的既定目标,为进一步深化港口行业“放管服”改革提供了基础保障。下一步,要用好用活普查成果,建好港口岸线资源监测系统,优化相关行业管理,建立完善港口岸线动态监管长效机制。
细化公路水路安全考核评价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简称《办法》),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提高安全发展水平。《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考核评价包括安全责任、法规制度、体制机制、预防控制、支撑保障、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况等内容。考核评价实行千分制,按指标逐项评分。考核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0分及以上为优秀,得分600分以下为不合格。发生负有责任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扣400分;每发生一起负有责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扣100分,最高扣400分。
《办法》明确,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部属单位应在每年1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自评报告和自评情况,部安委办将组织核查。对在考核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降低考核等次等惩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