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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运管局周密部署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14 13:45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7〕134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切实推进全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厅运管局要求,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充分认识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本地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相关工作;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主动调整考试题库的数量和形式,尽快完善和优化区域科目考试题库,并实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与区域科目两个考试科目的“两考合一”;严格按照考试大纲、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考试,严把考试关;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式样印制《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加强证件管理,严把制证发证关;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要求,增制注册管理印章,完善注册管理工作,加强档案管理,并认真清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数据库,确保数据库信息准确完善,切实规范、有效推进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厅运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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